2008年12月6日 星期六

不可以惡報惡!!!

「不從惡人的計謀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褻慢人的座位,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!」(詩1:1-2)

我們很多時當和弟兄姊妹相處的時候, 都會互相忍讓, 互相饒恕, 但相反地, 我們可能很討厭外邦人, 覺得他們很邪惡, 因為這些外邦人喜歡利用人和欺騙人, 非常詭詐, 所以我們可能很瞧不起外邦人, 很想和他們爭一日之長短, 所以很多時當我們被一些外邦人無端端和無理地對待的時候(例如被他們「威嚇」、「謾罵」、「冤枉」), 我們便會「憤憤不平」和「憤世嫉俗」, 並且很嫉妒他們, 我們想對他們「以惡報惡」、「以其人之道還以其人之身」, 我們便想用和這些惡人一樣的方法來教訓他們, 實行以牙還牙, 老羞成怒, 讓他們知道他們之前對我們的無理對待是錯的, 但這樣我們豈不是以靠惡的方法, 來使他們不再靠惡嗎?

但這樣便會有兩個問題產生, 第一, 這好明顯是無用的, 因為一個靠惡的人是不會因為另一個靠惡的人而令自己不再靠惡的, 並且仲有可能因為這樣而變成更加靠惡的人, 而第二, 我們這樣做本身就是錯, 因為我們是不可能用世界的方法來使別人不再靠惡的, 聖經中, 主耶穌亦有講我們不可以惡報惡, 亦不可以牙還牙, 並且亦不可以辱罵還辱罵。


讓我們緊記聖經的話, 和實際行出聖經的方法去與人相處:

「不以惡報惡,以辱罵還辱罵,倒要祝福;因你們是為此蒙召,好叫你們承受福氣。」(彼前3:9)

「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,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,善於教導,存心忍耐,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;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,可以明白真道,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,可以醒悟,脫離他的網羅。」(提後2:24-26)

沒有留言: